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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弗洛伊德的文集会让我有一种既吃力又痴迷的感觉,他的文章晦涩难懂,但总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在我读不下去的时候放几天再捡起来。
《超越快乐原则》就是在这样的心境状态下读完的。
读一篇文章要抓住核心,超越快乐原则的核心说的不是快乐原则,而是强迫性重复原则。
他为什么不直接把标题定为“强迫性重复原则”,而是要用“超越快乐原则”?
弗洛伊德是写作高手,他的写作方式有点像中国园林艺术,不是开门见山,让你一览无余,而是要设一个屏障,你得先绕过这个屏障,才能看到背后的真正的内容。
学习精神分析的人对“快乐原则”这种提法并不陌生,我们很多行为的动力是受快乐原则自动支配的。
人受快乐原则支配的例子在生活中比比皆是,我们在美味佳肴和难以下咽的食品面前,我们会选择美味佳肴;
在温暖舒适的房间和简陋冷清房间之间,我们会选择温暖舒适的房间,快乐原则是在安全状态下出现的。
如果处在困难情境中,快乐原则会被现实原则取代,现实原则不放弃最终获得快乐的打算,但要延迟实现,在通往快乐的道路上暂时忍受痛苦。
比如你在大街上看到某位美女,她很打动你,但你不可能一下子就占有人家,你可能会通过搭讪,留联系方式,然后请吃饭,送玫瑰花,订婚,结婚等一系列的复杂行为,最终把人家娶到手,在这个过程,你可能要忍受不少的痛苦,这就是现实原则。
现实原则只能解释一部分痛苦的经验,不能解释强烈的痛苦经验,那强烈的痛苦经验用什么原则来解释呢?
弗洛伊德认为人行为的主要动力,除了快乐原则及由此派生出来的现实原则外,还有一条原则就是强迫性重复原则。
英国精神分析家琼斯给强迫性重复下了一个定义:强迫性重复就是一种盲目的冲动,人要重复早期的经验与情境,无关于能否得到,也不管引起的是快乐还是痛苦,不管这种行为危害多大,或多么具有毁灭性,个体总是被迫一再重复它,而自己的意志根本无能为力,控制不了这种强迫性。
比如有一种人和每一个人的关系都是以同样的方式结束的。
被别人保护过一段时间后就会被恶意的抛弃,然后受到谴责,说他们忘恩负义。
有人和朋友的关系,都是以朋友的背叛而结束。
有人把某个人当作权威,过一段时间就会推翻这个权威,用新的权威代替他。
有个女人接连与三个男人结婚,很快他们就病倒了,她只得服侍他们直到他们死去,他们总是一再遭遇同样的命运。
导致强迫性重复的原因多半来自早年的创伤体验。
每个人在童年早期,或多或少都经历过一些挫败和创伤,可能创伤的事件已经完全忘记,但是感受保留了下来,每次为了疗伤必须创造出类似当时感受出来,就得先制造能产生这种感受的事件或情境,然后试图去疗愈。
但是这种努力与过去一样,总是以失败而告终,结果失败了又激发一次的努力,如此循环往复,就形成了强迫性重复,形成我们的命运。
要改变命运,就是打破强迫性重复;
如何打破强迫性重复,这就是心理咨询和精神分析的使命。
参考资料:
《弗洛伊德文集》第四卷 主编 车文博 《超越快乐原则》 杨韶刚 译,高申春 校 长春出版社;
作者:李菊红
心际空间特聘心理咨询师,特约撰稿人。
《心理与健康杂志》《现代教育报》《伯凡时间》、后浪出版社、世界图书出版社等多家媒体特约撰稿人。作品:《从红楼梦里看到自己》《西游记心理分析》